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彰显我校研究生在科研征程中坚守学术信念,营造敢于突破、追求卓越的学术研究氛围,鼓励学术科研先锋模范。我校将于2024年10月举办第十九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学年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
二、参评成果要求
研究生在校期间(最近一年:成果时间在上一年度年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期间)
①在专业刊物发表的论文
②课题项目
③出版著作
④获得科研成果、科技发明及论文获奖
⑤知识产权
⑥获得学科专业竞赛奖项
期刊论文均以见刊和在线刊出为准,不计用稿通知和录用通知;科研课题须有管理部门的批文作为相关证明材料;著作须已出版且有样本证明;专利须有专利批号与证明文件;学科专业竞赛须为专业正规竞赛项目,且有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选名额
博士培养单位可推选1名博士研究生和1名硕士研究生参评,其余培养单位推选1名硕士研究生参评,最终根据评选结果评出17名“学术之星”。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12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广西师范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学术之星” | |||||
层次 | 博士 | 硕士 | |||
学科类别 | 人文社科类 | 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科类 | 自然科学类 | 艺体类 |
名额 | 3 | 2 | 6 | 5 | 1 |
四、材料上交
1.纸质材料。请各培养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材料,含附件2(一人一表)、附件3、附件5及公示文件(不少于3个工作日),所有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10月30日18:00前交至雁山校区三期容园社区研究生组织办公室或育才校区田楼225办公室;
2.电子材料。
(1)请各培养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电子版材料,含附件2、附件3、附件5以及公示文件扫描件,邮件命名:培养单位名称+博士/硕士+姓名,于10月30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gxsdxyhxsb@163.com。
(2)请各培养单位推荐人选于10月27日前加入QQ群(群号:659708092),及时填写群内在线文档。
五、注意事项
1.获奖证书原件或发表论文原件连同佐证材料(附件5)一并提交审核,工作人员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现场将原件交还;
2.原则上参评材料所属单位应为广西师范大学,学校与其他高校具有合作协议,知识产权所属另有规定除外。
附件:关于举办广西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材料.zip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