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负责制订并实施全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负责研究生的奖惩考评工作;负责研究生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组织研究生开展全校性的科技、学术、文化、体育等活动;指导校研究生会工作;负责助教、助研、助管等研究生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易班在研究生中的推广工作;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制订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工作制度;负责统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及社团建设、学术活动和学术文化品牌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毕业教育和新生入学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拓展社会实践基地;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处理研究生违纪事件、统筹协调处置研究生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与奖助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校研究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提出全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毕业生派遣工作计划和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研究生奖助机制改革、组织研究生各类评优评奖活动;负责研究生各类竞赛管理及奖励工作;负责研究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研究生资助数据统计与报送、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申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以及其他与研究生资助相关的工作;负责研究生就业创业管理、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就业市场建设、就业宣传和招聘信息收集发布,组织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统计上报、就业派遣及派遣后的跟踪调查,组织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寄等工作;负责制定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计划,协调、组织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是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本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及学科建设规划。

二、组织制定广西一流学科建设规划,并监督考核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法律法规,拟定我校的具体实施细则、办法。

  四、协助校学位委员会做好学位授予权的申报工作。

  五、组织各学科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教学与培养质量体系建设工作。

  六、制定本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组织报名、命题、考试、阅卷、免试推荐、政审、录取等工作;审核研究生录取名单。

七、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研究生学籍与公共课的教学安排工作;负责研究生的课程建设及组织研究生参加全国各类竞赛。

八、督促各单位做好研究生中期筛选、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工作,组织协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论文答辩工作。

九、审核研究生的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好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十、做好研究生业务费的分配工作,并检查使用情况;协助校领导做好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工作,对各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十一、协助校学位委员会做好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与考核工作。

十二、指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善研究生的业务档案和人事档案。

十三、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建立健全学科、学位点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组织开展一流学科和各类重点学科的论证、申报及学科建设的考核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四、组织开展学位点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五、组织学位点各类评估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

六、负责学位点信息备案工作。

七、协调、指导各学院(部)的学科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科建设的进度。

八、会同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估工作。

九、做好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位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博士、硕士学位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位授予的组织管理与学位信息收集、报送、备案工作。

三、负责博士、硕士学位证书的征订、制作及学位证书发放、开具学位证书遗失证明、学位信息认证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增补、培训、聘任、考核及导师信息更新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七、负责制定、修订学位及导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编制年度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年度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制订、执行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组织开展自命题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三、组织开展复试及调剂工作,确定录取名单。

四、受理本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活动中有关申诉、投诉、查询等事宜。

五、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宣传、咨询和理论研究、创新研究。

六、负责本校研究生招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研究生招生网的文本信息的监督和更新等。

七、组织开展学校年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制订学校年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推免生计划的分配与管理工作,做好推免工作的宣传与咨询工作,完成推免生信息与数据网报及录取确认工作。

八、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国家研究生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和任务,组织开展本考点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摄像,做好本考点各项考务工作,包括考场设置、设备配备、试卷的接收、值守、分装、使用、机要邮寄、专送等及各项保密工作,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处置我考点考试中发生的违规违纪、意外事故、有关申诉、投诉等事宜。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与学校下达的有关研究生招生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担普通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二、负责普通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三、负责普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研究生教学与培养质量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组织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监督。

五、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安排与管理、研究生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事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