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请各培养单位加大对创新计划的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创新计划项目按时结题。2024年上半年已组织过一次结题,现将下半年第二次结题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2024年各类创新计划项目(校级、区级等)。往期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报告书需申请延期的,须于2024年10月25日(周五)前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课题者,须进行撤项和退回经费,并由学校交教育厅备案。
二、材料提交
根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和学校财务报账的相关要求,项目提交后学校将召开项目评审会,根据结题情况拨付经费,各项目按要求完成经费报账,请各项目严格根据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一)截止时间
10月25日(周四)下午17:00
(二)提交地点
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45办公室、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224办公室
(三)提交要求
1.提交一式两份经费执行确认书(见附件7);提交一式一份经费使用截图(操作步骤见附件8);提交一式四份热装成册的结题报告书(封面见附件2《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封面》),内容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目录(自行制作);
(2)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结题报告书 (见附件3和附件4,学生项目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课题申请书(不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4)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展报告书(见附件5,不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5)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若无变更,不需提交);
(6)项目研究成果目录及复印件。研究成果要与立项时要达到的结项要求对应,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年限自行查阅,用稿通知和受理文件不计入成果。学生项目的主要形式但不限于: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申请书、课题挂钩的毕业论文(硕士盲审两个专家鉴定为优秀,博士盲审五个专家鉴定为优秀)、学术论坛总结报告等。教师项目的主要形式但不限于:教改论文、以学术/科研论文充当教改论文教学改革实践成果或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要求为结题时已应用、出版、发表、印发或被采纳等,研究报告作为预期成果的,结题时必须提供有关采纳证明。
2.填写附件6《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汇总表》
3.所有材料纸质版交到指定地点,电子版以“学生创新计划-姓名-学院-电话”或“教师教改-姓名-学院-电话”发送到邮箱学科办邮箱yjsyxkb@126.com,纸质版和电子版都要一致,缺少材料则视为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发表论文的刊物、著作等研究成果原件需在递交结题材料时现场核实,确认无误后带回。
三、评审工作
(一)教改区级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报自治区学位办组织评审;教改校级项目及学生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直接评审。
(二)项目原则上达到项目结题目标方可申报结题,其他情况由评审会决定。
(三)质量评审达到“合格”为通过,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通过,结题评审未通过项目需延期继续进行研究。
(四)项目通过评审后,学校统一下文作为结题证明,并拨付剩余经费。
四、课题经费
(一)项目公布结题后研究生院统一根据项目剩余余额统一划拨剩余经费,未结题的项目无剩余经费支持,已结题的项目经费需于2024年12月1日之前使用完毕,若已经结题而经费未使用完毕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给予报销。
(二)各创新计划项目报账需符合财务的相关规定,具体使用规定见原立项发布通知要求,已获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后续需遵守财务报账的相关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请学院创新计划相关负责人通知所有未结题的2021-2024年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
(二)各培养单位应加强研究生创新计划的管理,对于超期未能结题又不办理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的项目所在学院,学校将在2025年度的名额分配中酌情减少指标。
(三)请学院创新计划相关负责人及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下文,创新计划相关咨询均在网站公布,请注意自行查阅。相关后续工作通过当年立项工作成立的工作QQ群通知。
研究生院创新计划板块:“研究生院-管理教育-创新计划”
网址:http://www.gc.gxnu.edu.cn/cxjh/list.htm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科办:林老师、丁老师,育才校区田楼224办公室(电话:0773-5848382),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45办公室(电话:0773-3699817)
附件: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第二次结题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