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申报】广西师范大学关于申报2026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5-12-31浏览次数:233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学科攀登计划,推进研究生创新教育,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6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结合我校情况,现组织申报2026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项目目的与内容

  (一)目的: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创新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内容:包括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至2年。

  二、项目申报类型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三、项目名额及资助经费

  (一)项目名额

  1.自治区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分配数量推荐。

  2. 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名额由各研究生培育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二)资助经费

  1. 自治区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由学校从教育厅核拨的专项经费中资助,由研究生院负责项目经费管理。

  2. 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经费由各研究生培育单位统筹安排。

  四、申报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未结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自治区级项目和校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2026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普通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博士研究生,能够保证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可以结合学位论文选题申请项目,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项目,也可独立申请项目。申请者须填写《2026年广西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和《202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3)。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未结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自治区级项目和校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2026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能够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可以结合学位论文选题申请项目。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一个项目,但最多不能超过5人。申请者须填写《2026年广西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和《202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3)。

  五、结题要求

  (一)2026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毕业时还未能完成项目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结题,对项目予以撤销处理。

  (二)自治区级博士研究创新项目要求发表2篇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全国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自治区级硕士研究创新项目要求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相关学术论文,全国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相当水平且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如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智库成果、报刊(党刊)成果、专利等。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由各研究生培育单位参照制定。学术论文及相关成果必须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未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成果材料,不能作为结题使用。

  (三)结题时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须按照申报书中“研究工作的预期成果及成果提交形式”的内容提交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该项目研究内容有关,项目申请人至少要有一项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广西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研究成果必须是正式发表在学术期刊、论文集等正式出版物的论文(不含综述、会议综述等介绍性文章)。公开发表、见刊,且公开发表时间在项目立项时间之后。投稿、受理、申请、用稿通知等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四)项目获立项后,先行拨付首期经费作为前期研究经费,当年规定时间内使用,如未使用完,则剩余经费在结项后拨付,期间不拨付经费,未能结题的经费不予拨付。

  (五)获得资助的项目将不定期接受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按时进行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撤销处理,并会影响其毕业和论文答辩。

  六、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自治区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研究生积极申报,根据各单位学科专业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公示后,将推荐项目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对自治区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组织校内评审和遴选后推荐至自治区教育厅。如未获推荐自治区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经校内评审后可推荐为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二)自治区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三)自治区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由研究生院上报教育厅后获批通过后公布,校级项目由研究生院认定后公布。

  (四)获得2026年自治区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项目经费由研究生院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首期经费(总经费的三分之一),剩余经费结题后再予以拨付,超过实施年限结题的不予项目经费资助。获得2026年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项目经费由各培养单位统筹安排拨付相关事宜。

  七、注意事项

  (一)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创新计划项目,每个学生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能超过5人,项目申请书可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照搬导师的课题申请书或有学术道德问题,将不予资助。

  (二)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或评审委员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评审工作,评审流程规范,有据可依,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八、填表要求

  (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书中的“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栏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规范填写。

  (二)获得2026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名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下文及学校公布为准,下文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项目的实施年限时间为1至2年,原则上以项目立项时间起算。申报书中的“起止年限”栏中开始时间可以按照2026年3月填写。

  九、报送材料要求

  (一)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上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颗订书针装订,院(部)分管领导签字、盖培养单位公章)及电子版(附件2)。

  2.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盖培养单位公章)及电子版(附件3)。

  (二)所有材料于2026年3月6日(星期五)17:00前交齐。纸质版交到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42办公室或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21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26年创新计划申报材料”命名统一发送至邮箱:yjsyxkb@126.com。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王老师、林老师,育才校区田楼219办公室(电话:0773-3691976、5848382),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42办公室(电话:0773-3699830、3699817)

 

  附件:

  1. 2026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2. 2026年广西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

  3.202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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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