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整理归档工作,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就业证明材料整理归档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纸质版就业证明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纸质版证明材料的整理归档要求:
(一)毕业生就业的三方协议上交原件
(二)若没有就业三方协议的毕业生,上交招工单位的录用证明和调档函
按毕业去向落实类别分类,各类别按学号大小排序,以辅导员为单位,整理装盒,材料盒的侧眉应明显标注研究生培养单位信息、辅导员姓名。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2025届毕业生的就业证明材料盒交到雁山校区研究生综合事务服务大厅116室、育才校区田家炳楼225办公室。如在11月10日(星期一)后,就业证明材料需更新,则请辅导员自行将具体就业证明材料交育才校区田家炳楼225办公室进行补充或更新。

二、电子版证明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整理归档应采用高像素电子版照片方式存档管理,研究生毕业班辅导员以“XXX学院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层次)”为一级文件夹标题,专业信息名称为二级文件夹标题(如数学与统计学院2025届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研究生)-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二级文件夹中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整理归档,单个就业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学号-姓名-就业单位”。
请务必保证原件照片的像素质量,并于11月10日(星期一)前单独拷贝至田家炳楼225办公室。
三、就业材料整理归档要求
(一)协议书、录用证明等材料填写要完整规范,相关内容需填写详实,不能简写、空项、漏项。
(二)用人单位必须用单位公章盖章,不能用与学生就业无关的专用章代替盖章(如项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部门章等)。就业协议书中甲方信息应与所盖公章单位保持一致。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整理归档的就业证明材料信息要与最终上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所录入的就业信息保持一致。
(四)自治区教育厅委托第三方不定期对全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及各高校上报的就业数据及就业证明材料进行随机抽查。请研究生培养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就业证明材料的审核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就业协议书、录用证明等各种就业证明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情况。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整理归档的就业证明材料区分博士和硕士,且不用订书机装订。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就业与奖助办公室,联系人:张亚静,1897832989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