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学生团体平安保险,是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是针对学生特点的一种保险。由学生入学时自愿投保,投保后,被保险人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2025年研究生团体平安保险承保公司共4家(排名不分先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紫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服务宣传单见附件1。
一、参保对象
2025级全体研究生,2024级和2023级未购买团体平安保险的研究生
二、购买日期
(一)北部湾保险:2025年9月11日-2025年10月31日
(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2025年9月11日-2025年10月15日
(三)中国人民保险:2025年9月11日-2025年10月31日
(四)紫金保险:2025年9月11日-2025年10月20日
三、缴费标准
按年缴费,一年一缴,缴费标准为100元/人•年。
四、保险期限
保险有效期为一年,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五、保险理赔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部湾保险: 秦经理,18174181015
(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尹老师,13307835092
(三)中国人民保险: 熊纯仪,15277333393
(四)紫金保险: 林炜,18276364093
六、保险须知
(一)保险购买遵循自愿原则,学生可根据保险公司宣传材料自主选择承保公司,并通过扫码缴费。如已在家购买了除医保外的其他商业意外险,需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学生本人核实,确认不在校购买的2025级研究生请填写弃保确认书(见附件2)(2023级、2024级已填写过的此次不再填写),并在弃保确认书上注明已购买其他意外保险名称、签字确认。
(二)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11月5日(周三)中午12:00前,以培养单位为单位上交《弃保确认书》(附件2)、《弃保汇总表》(附件3)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雁山行政北楼541办公室、育才田家炳楼225办公室),《弃保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gzbzz@163.com。
(三)学生购买保险时,请务必认真填写、核对个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以免耽误参保流程。
未尽事宜,请与研工部就业与奖助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潘晓,联系电话:0773-3639650。
附件: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