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研究生伍啸拟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4-12-30浏览次数:10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师政教学〔2017〕22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部)审核,拟给予研究生伍啸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0天(2024年12月30日—2025年2月27日)。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

性别

学院

专业

考生号

退学处理原因

伍啸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1055519431503434

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学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告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龙老师0773-3699816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54100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