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时间:2024-10-21浏览: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日,财政部向社会公布了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调整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和社会实践表现突出的优秀全日制研究生。已在申请第一批国奖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名额分配

        (一)博士研究生(共9名)

        详见《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分配表》。

        说明:确定名额5个,待定名额5个。5个培养单位各推1名候选人,由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选出4名拟推荐的候选人,评选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候选人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硕士研究生(共71名)

        详见《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分配表》。

        说明:确定名额62个,待定名额10名。10个培养单位各推选1名候选人,由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选出9名拟推荐的候选人,评选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候选人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组成。

        最终名额以教育厅分配到我校的第二批名额为准。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财政类)评定管理办法(2024修订)》,制定并组织研究生充分学习了解本培养单位的评定实施细则,严把科研关,杜绝出现科研成果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科研成果标准建议严格按照科技处和社科处已公布的标准执行。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参评人数比例分配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如有不满足参评条件的,需将名额退回并提交书面报告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申请流程:研究生个人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报,系统填报日期:10月21日-10月25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端)》。辅导员和院级管理者对应登录管理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待三级审核通过后从管理系统中导出,A4纸双面打印,适当调整表格间距,本人手写亲笔签名);

        (2)2023-2024学年本人课程成绩表原件(要求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读研期间无补考、重修现象,必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英语过级证书复印件(要求辅导员审核后签名、盖培养单位公章,参评学年申请者外语水平必须达到申请硕士学位要求);

        (4)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辅导员审核原件、盖培养单位公章);

        (5)其他获奖材料复印件。

        (四)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不再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校设类研究生奖学金及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五、材料上报时间和要求

        本次评选时间进度表,详见《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发放流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初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各培养单位为单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分校区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雁山行北541、育才田楼225),提交材料包括:

        1. 带有三级审核意见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2. 从管理系统中导出《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博士及硕士纸质版各一式一份,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jsgzbzz@163.com。

        3.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奖助学金民主评议记录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4. 申请者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包括:课程成绩表原件,英语过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获奖材料复印件。

        5. 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细则、公示文(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六、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要求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广大研究生中的榜样示范作用,学校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毕业前其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论文答辩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等级;同时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成长计划”,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设计发表重要作品、出版专业专著、举办培养单位级以上的作品展、主持完成校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等;

        (二)举办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沙龙或学术成果(学习经验)汇报会。学术沙龙应邀请导师或指导教师参加,学术成果汇报会或学习、成长经验交流会可联合其他获奖者面向新生举行;

        (三)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包括公益活动及技术推广运用宣传等,并提交实践报告。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督促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认真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成长计划”,指导获奖学生将“成长计划”汇编成册,于毕业前(5月底)分校区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雁山行北541、育才田楼225)统一整理归档。

七、工作要求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副书记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组成,负责制定学校各类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的评审实施细则,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处理学生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申诉。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与开展。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候选人推荐名单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及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实施细则制订、名额划分、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细则必须经过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经院(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备案,再开展评审工作。

        (三)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就业与奖助办联系,联系人:张亚静,联系电话:18978329893。

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一)举报电话:0773-3639650(雁山)

        (二)邮箱:yjs2020@gxnu.edu.cn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端).docx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发放流程.xls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奖助学金民主评议记录表.doc

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预通知1021.zip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