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公布|关于公布202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区级立项情况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4-06-17浏览次数:4714

各培养单位: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4 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24〕5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申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我校202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级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公布如下:

       一、区级立项数量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区级立项共125项,其中博士项目共35项,硕士项目共89项,研究生学术论坛1项。

       二、结题要求

      (一)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即日起各项目即可开展研究工作,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

      (二)结题一般要求博士项目发表2篇、硕士项目发表1篇全国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论文,或获得相当水平且一定数量的成果,如专著、专利或者省级以上奖励等;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课题编号。未标注的成果材料,不能作为结题使用。

      (三)结题时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须按照申报书中“研究工作的预期成果及成果提交形式”的内容提交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该项目研究内容有关,项目申请人至少要有一项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广西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的科研成果。研究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见刊,且公开发表时间在项目立项时间之后。投稿、受理、申请、用稿通知等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四)获得资助的项目需按照要求接受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按时进行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撤销处理,并会影响其毕业和论文答辩。

      三、联系方式

       1.如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院学科办林老师、丁老师。

       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育才校区田楼224办公室,0773-5848382

       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45办公室,电话:0773-3699817

      2.研究生区级项目负责人实名加入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创新计划学生QQ群:481218128

      四、其他说明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培育工作,加大成果产出力度,提升项目结题率,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未立项的研究生继续课题准备和孵化工作。此次未获得立项的课题,在2025年立项评审时,具有先期成果且课题组负责人为非毕业班研究生的,将给予优先立项;达到结题标准的未立项课题,可立项半年后申请结题。

       先期成果要求:理工科博士研究生发表一篇SCI一区或者两篇SCI二区,文科博士研究生发表一篇C刊(含C扩)或者两篇中文核心,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发表一篇SCI二区,文科及体育艺术硕士研究生发表一篇中文核心。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名单(区级)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名单(区级)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学术论坛名单(区级)

 

 附件下载:关于公布202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区级立项情况的通知及附件(盖章版).pdf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