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首批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4-06-12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力量,为研究生思政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思路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案

        1.开展理论研究。聚焦研究生思政工作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承接研究生思政工作相关课题研究,组织撰写调研报告、指导性文件、学术论文等,着力推出一批具有指导性、实践性,可操作性强的研究成果。

        2.推进实践创新。工作室应立足研究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结合自身工作室的建设方向,积极开展实践创新,通过一段时间的培育,形成一系列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工作样板间。

        3.促进队伍建设。工作室通过定期邀请专家指导、调研走访、分享交流等方式,凝聚力量,形成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牵头,全校研究生辅导员共享成果的局面,进一步促进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

        二、培育对象

        以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团队为主,鼓励其他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参与建设,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类别合作申报。

        三、工作室后期的组织管理

        1.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建设方向,每年聚焦1-2个方向开展工作。

        2.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牵头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工作室也可聘请专业教师担任工作室的顾问,对工作室的业务进行指导。

        3.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应详细制定工作室的年度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牵头人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研究和实践创新成果及建设经验。

        4.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牵头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牵头人的,经申请同意,可更换牵头人,亦可根据工作室实际工作需要,吸收新成员加入。

        5.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辅导员工作室的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和实践交流等方面。后续将推荐建设成效显著的工作室参加校内外交流展示,并在研究生培优探索课程和各类创建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6.工作室成员不超过8人(不含8人),每名研究生辅导员只可加入一个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有申报意向的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申请表》(附件),经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7月1日(星期一)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dyjs2022@163.com,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交到雁山校区三期容园社区事务中心;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225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申请表.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