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下协同育人建设,根据《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广西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班主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兼职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三、评选名额
学校评选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其中本科生辅导员年度人物7名,研究生辅导员年度人物3名),优秀兼职辅导员的名额为岗位总人数的10%。各培养单位限推荐“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1名(名额不足可不报,不得多报、置换);“优秀兼职辅导员”候选人1名(名额不足可不报,不得多报、置换)。
四、评选条件
(一)辅导员年度人物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 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 2023年个人或所带班级获得过校级(含)以上奖励。
6.个人及所带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或安全稳定事故发生,有负面清单的不予参评。
7.同等条件下,2023届毕业班辅导员要求8月31日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90%及以上的优先考虑。
(二)优秀兼职辅导员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恪守学生辅导员职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
2.学生思想引领、日常管理或学风建设效果突出,能有效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3.担任兼职辅导员一年(含)以上,品学兼优,近一年无挂科或重修现象。
4.近一年个人或所带班级获得过校级(含)以上奖励。
5.近一年个人无违规违纪问题,且所带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或安全稳定事故发生。
五、评选程序
(一)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评选和民主推荐工作,拟推荐人选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组织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报人选事迹材料进行复核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终评。
(三)结果公示。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12:00前将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申请材料盖章纸质版
①报名推荐表(附件2、附件3、附件5),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
②个人事迹材料(附件4),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
③必要的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合订一册,一式一份;
④推荐对象的廉政意见(党员教师需提供),以学院为单位一份报送至研工部办公室(雁山校区行北541、育才校区田楼225室),
电子版压缩包(报名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必要的佐证材料、廉政意见)发送至邮箱sdyjs2022@163.com,邮件及文件名称为“XX单位2023年度研究生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报材料”。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0773-5801236。
2023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兼职辅导员评选工作材料.rar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