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次数:10

  研培养〔2024〕14号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联合培养基地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产教融合,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师政教学〔2021〕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主体为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资格的学院(部);

        2.已经获批的自治区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示范建设项目和自治区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均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二、申报条件

        1.与联合培养基地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附有合作协议),已形成健全的联合培养机制,具有较为完善的培养计划和规章制度,积累了较丰富的优质教学案例和联合培养经验;

        2.联合培养基地具有高水平的指导教师队伍,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和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3.联合培养基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广泛的影响力,经基地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在产学研结合的培养模式改革、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方面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申报,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申报联合培养基地的材料应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2.评审。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联合培养基地进行评审,学院(部)进行展示和答辩,专家投票表决确定建设单位名单。

        四、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申报书(附件1)、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协议书、已经共同取得成果绩效的证明材料、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汇总为一个文档,4月3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jspyb23@163.com进行初步审核,纸质版上交时间待电子档材料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每年立项不超过10项,建设期限为2年,学校给予每个项目2万元的经费支持,分2次划拨。项目经费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合作单位负责,研究生院将对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2.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一旦获批立项建设,一个月之内要完成挂牌。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罗子安;联系电话:0773-3699830(雁山)/0773-5848836(育才)。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