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2021年立项)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3-07-05浏览次数:195

研培养〔2023〕29号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了积极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的建设,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关于下达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的通知》(师政教学〔2021〕113号)要求,现决定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展2021年度立项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符合下列结项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项。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中拟定的课程建设预期成果;

        (二)完成项目要求提交的验收材料:

        1.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完成报告(含2个完整的教学案例,格式参考附件3)。

        2.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教材、讲义、课件、作业、网上交流平台、案例及调查问卷等材料。

        二、结项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结项程序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和项目验收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单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明确评审意见,并给出“同意结项”或“不同意结项”的结论。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进行评审,提出终审意见。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4.结果公布。研究生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批准结题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颁发结项证书。

        (二)材料要求

        1.《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单位统一报送);

        2.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结项项目(见附件1)负责人于2023年9月4日至20日进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教学管理——教学案例结项”模块(网址为http://172.16.131.74/gmis/(S(vzh1r5g0eycae0zxoypewhou))/home/login) 填写《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 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若尚未完成内容编辑,请点击“保存”键;确认无误且无需修改时,方可点击“提交”键),导出生成PDF格式的文本打印成纸质版。(一式10份,双面打印);

        3.2个完整的教学案例(格式参考附件3,一式10份);

        4.结项报告:内容和格式自拟,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结项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项目立项的背景、思路及项目的教学、研究与实践情况;(2)项目主要成果的简介;(3)项目教学、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4)项目成果的推广价值及项目需要进一步改革和研究的问题及研究思路等,字数要求1500以上。(一式2份,双面打印);

        5.结项验收材料(教材、讲义、课件、作业、网上交流平台、案例及调查问卷等)汇编,须附目录。(一式2份,双面打印);

        6.其他材料:若调整过建设计划或项目结项课程名称、成员和立项时不一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

        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育才校区田家炳楼223室/雁山校区行北楼544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jspyb23@163.com。

        三、其他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结项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项。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未结项的,不得申报下一批次项目。

        (二)各学院(部)和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结项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课程建设成果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改革和推广应用工作。以结项为契机加强教学案例的建设指导和监督,切实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的建设。

        (三)本次结项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评审结果和学校对学院(部)开展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年度考核挂钩。针对结项验收通过的项目,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分从高到低排位,被评为“优秀”的项目优先推荐至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针对结项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一年,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停止后续经费支持,且对于不通过项目所在学院(部)和单位将酌情减少后续项目立项名额。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曾弘毅;电话:0773-3695035(雁山)、0773-5848836(育才)。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 2021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名单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3: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5日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 2021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名单.doc
附件2  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xls
附件3: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