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3-04-18浏览次数:26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广西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师政办〔2022〕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假期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1、“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4月21日至4月23日放假调休,共3天。

        2、“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5月6日(星期六)按5月3日(星期三)的教学工作安排上班上课,5月7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二、放假要求

        1、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及导师在日常安全教育的基础上,重视加强对研究生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和警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的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务必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宿舍、实验室安全教育,特别是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和防盗安全;加强防诈骗宣传教育,提醒学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加强汛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关注气象、地质、交通、卫生等出行提示;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告知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在危险水域附近游玩;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教育学生不得在各种网站、论坛、微博发布、上传或下载不健康内容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引导研究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呼吸道和肠道等传染病的发生,遇身体不适,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通知家长、家属和老师,确保身体健康。

        2、做好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培养单位要在放假前自行安排对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场所进行走访,排查安全隐患。

        3、持续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与重点学生关注工作。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假期节前后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骨干作用,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收集。

        4、加强校规校纪教育。假期期间各培养单位安排专人关注留校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留校研究生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留宿外人,不得使用违章电器。

        5、密切关注假期学生动向。各培养单位要严格假期学生离校登记手续,准确掌握学生的去向,学生出校、离校必须经过审批。研究生离开学校前需向研究生导师、辅导员报告离校时间、去向、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出校、离校的研究生要严肃处理。所有研究生须与家长沟通外出动向,并保持通讯畅通,不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6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研究生辅导员应与研究生保持沟通,把握学生动态,放假结束当晚及时统计和上报研究生返校情况。对没有及时返校的研究生要及时联系,了解原因、去向,督促其尽快返校,并联系研究生家长,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7、研究生集体外出的管理。凡在假期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须按程序申请外出,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

        8、做好假期安全应急预案。各培养单位应制定假期安全应急预案,辅导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若有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干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