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公示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3-03-10浏览次数:13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3〕1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部)审核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复核评选推荐,拟推荐我校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朱美旭等40人参评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2023年3月10日起至3月14日止。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3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0;联系电话:0773-363965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0日




附件:2023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研究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