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2-09-23浏览次数:1568

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财政类)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师政学工〔2022〕80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校设类)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师政学工〔2022〕81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试行)》(师政学工〔2022〕79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研究生群体中弘扬求真好学、拼搏向上的良好学风,引导和支持研究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道路上健康成长,表彰在科研学术、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现将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设类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及对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和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包括:

       1.非定向就业生;

       2.享受“双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政策且生源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定选向就业研究生;

       3.提供相关证明不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且档案到校的定向就业生。

(二)名额分配

       1.博士研究生(共12名)

       详见《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各学院(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表》。

       说明:待定名额3名,从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化学与药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4个学院(部)各推1名候选人,由校级评定小组评选出3名拟推荐的候选人,评定小组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宣传部、团委、机关纪委、候选人所在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组成。

       2.硕士研究生(共99名)

       详见《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各学院(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表》。

       说明:待定名额13名,从16个学院(部)各推选1名候选人,由校级评定小组评选出13名拟推荐的候选人,评定小组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宣传部、团委、机关纪委、候选人所在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组成。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部)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财政类)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师政学工〔2022〕80号),制定并组织研究生充分学习了解本学院(部)的评定实施细则,严把科研关,杜绝出现科研成果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科研成果标准建议严格按照科技处和社科处已公布的标准执行。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参评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学院(部),各学院(部)按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如有不满足参评条件的,需将名额退回并提交书面报告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申请流程:研究生个人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端)》。辅导员和院级管理者对应登录管理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待三级审核通过后从管理系统中导出,A4纸双面打印,适当调整表格间距,本人手写亲笔签名);

       (2)2021-2022学年本人课程成绩表原件(要求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参评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必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英语过级证书复印件(要求辅导员审核后签名、盖学院(部)公章,参评学年申请者外语水平必须达到申请硕士学位要求);

       (4)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辅导员审核原件、盖学院(部)公章);

       (5)其他获奖材料复印件。

       4.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不再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校设类研究生奖学金及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四)材料上报时间和要求

       本次评选时间进度表,详见《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发放流程》。

       各学院(部)完成初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于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分校区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育才田楼225,雁山行北541),提交材料包括:

       (1)带有三级审核意见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学院(部)公章。

       (2)从管理系统中导出《广西师范大学(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博士及硕士纸质版各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jsgzbzz@163.com。

       (3)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奖助学金民主评议记录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

       (4)申请者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包括:课程成绩表原件,英语过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获奖材料复印件。

       (5)加盖学院(部)公章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细则、院(部)级公示文(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五)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要求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广大研究生中的榜样示范作用,学校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毕业前其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论文答辩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等级;同时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成长计划”,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设计发表重要作品、出版专业专著、举办学院(部)级以上的作品展、主持完成校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等;

       2.举办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沙龙或学术成果(学习经验)汇报会。学术沙龙应邀请导师或指导教师参加,学术成果汇报会或学习、成长经验交流会可联合其他获奖者面向新生举行;

       3.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包括公益活动及技术推广运用宣传等,并提交实践报告。

各学院(部)须督促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认真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成长计划”,指导获奖学生将“成长计划”汇编成册,于毕业前(5月底)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育才田楼225,雁山行北541)统一整理归档。

 

二、学业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包括:

       1.非定向就业生;

       2.享受“双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政策且生源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定向就业研究生;

       3.提供相关证明不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且档案到校的定向就业生。

(二)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①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次,相应等次奖励金额分别为7000元、5000元。评定为硕博连读博士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非定向博士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②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次,相应等次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4000元。依据考生类别和考生来源开展评定。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自考入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者)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他调剂到我校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2.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①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相应等次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0元、7000元、5000元。

       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相应等次奖励金额分别为7000元、5000元、3000元。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部)评选名额详见《附件6.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要求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申请者须符合《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财政类)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师政学工〔2022〕80号)中的基本条件,其提交的成果须以广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应以正式刊出、在线刊出或录用为准(用稿通知不予参评)。已用于评定上一年度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能在本次学业奖学金申请中重复使用。

       2.各学院(部)依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科和学生特点,制订学院(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并向学生公布测评计分及排名。根据名额分配情况组织初评,务必坚持实事求是,选拔先进的原则,宁缺毋滥。

       3.获得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校设类研究生奖学金及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时间进度表,详见《附件7.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发放流程》。

       (1)学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初评结果,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线上申请,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报,系统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8.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端)》,待线上三级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申请审批表并签字,上交年(班)级学业奖学金评选小组。

       (2)学院(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并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须在学院(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材料上报时间和要求

       各学院(部)须于10月25日(星期二)前完成公示和系统审批,纸质版材料于10月25日下午16:00前分校区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就业与奖助办(育才田楼225、雁山行北541),材料包括:

       1.系统分别导出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公示并确认无误后加盖学院(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gzbzz@163.com;

       2.系统导出带有三级审核意见的《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统一按“奖项-年级-专业-学号”顺序整理(表格格式可微调,确保美观大方且正反两面一页纸内);

       3.二三年级博士、硕士学业一等奖学金申请者还须提供证明材料:英语等级、相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刊物或其他相关作品复印件,所有的证明材料为纸质版一式一份;

       4.《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奖助学金民主评议记录表》一式一份,表头加盖学院(部)公章。

       5.加盖学院(部)公章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细则、院(部)级公示文(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三、校设类奖学金

(一)项目设置及奖励标准

        我校共设立五个不同奖项的校设类研究生奖学金,具体为:

       1.卓越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名额及标准为:博士研究生5名,奖金12000元/(学年•人);硕士研究生15名,奖金10000元/(学年•人)。

       2.学术之星奖学金,奖励名额及标准为:博士研究生5名,奖金8000元/(学年•人);硕士研究生12名,奖金6000元/(学年•人),2021年已获得过学术之星奖励的研究生不再参评。

       3.升学创业先锋奖学金:升学奖学金本学期已完成评选,创业先锋奖学金奖励名额为5名,奖金均为3000元/(学年•人)。

       4.社会公益先锋奖学金:5名,奖金3000元/(学年•人)。

       5.体艺先锋奖学金奖励名额及标准为:5名,奖金3000元/(学年•人)。

       以上五个奖项,每学院(部)均可推选1名硕士研究生。有博士研究生的学院(部)可推选1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对象及参评条件

       1.参评对象

       参评学年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的研究生。

       2.参评基本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忠于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宗教观、民族观;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生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5)各奖项的申请者须为该领域优秀的学生,且符合各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

        (6)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学院(部)审核,并获得学院(部)推荐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参评学年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

        (2)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退学、保留学籍等异动情况(不包括出国学习保留学籍者);

        (3)参评学年有补考、重修现象,必修课程低于70分情况;

        (4)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恶意拖欠学费及相关费用;

        (5)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6)超出标准学制年限。

        3.参评条件及评选程序

       各奖项的参评条件详见《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校设类)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师政学工〔2022〕81号),评选程序如下:

        1.各学院(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部)该奖项的评选与审核推荐工作。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报(10月8日方后可登录申请),线上三级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申请审批表,连同佐证材料一同上交年(班)级奖学金评选小组,系统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9.研究生校设类奖学金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端)》。

       3.各学院(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根据名额,遴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开展民主评议,评选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参加校级评审。

       4.学校将根据各奖项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校级公示,无异议后报批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5.获批后相应奖学金均通过学生个人银行卡发放。

      (三)材料上报时间和要求

      各学院(部)须于10月28日(星期四)前完成公示,纸质版材料于10月28日下午16:00前分校区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就业与奖助办(育才田楼225、雁山行北541),材料包括:

      1.所有申请者需提交系统导出带有三级审核意见的《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校设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表格格式可微调,确保美观大方且正反两面一页纸内);

       2.除申请表外,各类奖学金的佐证材料包括:

       (1)卓越研究生奖学金,需提交:成绩单和综测排名、外语水平证书、研究成果、活动证明及比赛奖励等支撑材料;   

       (2)学术之星奖学金,学生需提交:研究成果、活动证明及比赛奖励等支撑材料;   

       (3)创业先锋奖学金,学生需提交:创新创业活动证明、创业项目、创新科技成果等支撑材料;   

       (4)社会公益奖学金,学生需提交:广西区志愿者身份证明、志愿时长及志愿活动证明等支撑材料;   

       (5)体艺先锋奖学金,学生需提交:参与体育艺术类活动证明和比赛成绩等支撑材料。

       以上佐证材料均为复印件,一式一份,要求内容清晰可见。

       3.《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奖助学金民主评议记录表》一式一份,表头加盖学院(部)公章。

        4. 加盖学院(部)公章的公示文(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四、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部)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校各类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的评审实施细则,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处理学生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申诉。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与开展。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候选人推荐名单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2.各学院(部)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部)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及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部)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实施细则制订、名额划分、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各学院(部)实施细则必须经过学院(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经院(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备案,再开展评审工作。

五、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一)举报电话:0773-3676589(育才),0773-3639650(雁山)

       (二)邮箱:yjs2020@gxnu.edu.cn


       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zip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