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2-07-01浏览次数:27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22年 7月8日-8月26日为暑假时间,8月27日老生报到,8月29日(星期一)学生正式上课。现将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工作

        (一)放假前,各培养单位要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工作,深刻认识暑假及新学期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做到严防不松懈。

        (二)放假前后,各培养单位要继续做好学生“一生一策,一生一档”工作,继续沿用钉钉打卡上报健康信息,实行晨午检制度,严格日常管理和校园管理。

        (三)放假前后,各培养单位要教育学生做好日常防护工作,少流动,少聚集,少到公共密集场所,出门戴口罩,多锻炼,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烧发热、咳嗽等现象,及时就诊和向辅导员报告。

        (四)放假前后,要加强学生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养成爱卫生,防传染病良好习惯,助力校园与地方疫情防控。

        (五)学生离校后至开学期间,未经学校允许,禁止学生擅自返校,违者按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置。

        二、开展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发生

        各培养单位要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在暑假放假前,辅导员要召开主题班会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文明法纪教育。

        (一)做好放假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离校前要打扫宿舍卫生,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妥善保管电脑等贵重物品;重点进行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以及防范不良网络贷款、诈骗、校园欺凌、饮食卫生、预防艾滋病等专题教育,突出加强预防溺水教育,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做好学生交通出行安全教育。在回家返校途中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出行时段、路段和交通工具,不要搭乘无营运资质车辆和超载车辆,不要参与私人包车活动,途中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出现交通事故;假期间出行人员较多,公共场所人员较为密集,容易发生踩踏、挤压事故,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注意安全防范,确保自身安全。

        (三)做好学生勤工助学防骗教育。提醒学生在假期从事实践活动、参加勤工俭学之前,一定要对招聘单位和信息进行核查,勿轻信宣传资料或口头介绍,慎防上当受骗和误入传销组织;要保管好个人信息资料,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坚决不贪意外之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做好学生文明法纪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参与传销、赌博、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不酗酒滋事,带头倡导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公民,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五)切实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各培养单位在暑假前集中安排一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题班会,详细分析当前毕业生就业形势,解读国家和学校的相关就业政策。重点教育毕业生注意暑假期间求职过程交通、人身、财务等安全,增强就业安全意识,防范“就业培训贷”、求职陷阱、传销等就业欺诈行为。

        (六)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现象。

        三、做好暑假留宿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按照学校要求,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留宿,确因各单位统一安排的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科技竞赛、社会实践或其他活动需要留宿的,须由组织单位提前做好统筹及学生留宿管理方案,单独通知留宿学生于2022年7月3日晚上12:00之前在易班学工系统进行留宿申请,系统关闭之后,将不再受理留宿申请(留宿操作见易班学工系统留宿申请操作指南)。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7月5日前登录易班学工系统进入留宿管理界面完成线上审批,并导出最终留宿学生名单,纸质版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签字、盖章,并附学生留宿管理方案交研工部教育与管理办公室(育才校区田楼225办公室/雁山校区行北541办公室)。

        各非教学单位组织学生留宿的,填写相关表格,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附学生留宿管理方案(包括值班方安排等)研究生交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详见《关于2021年暑假期间学生留宿相关事宜的通知》。非教学单位组织学生留宿的,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暑假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附学生留宿管理方案于7月5日前交研工部。

        所有留宿学生的管理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由组织留宿的单位统一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放假后一周(7月8日至7月14日)和开学前一周(8月20日至8月26日)学生可留宿原宿舍,其余时段集中住宿,留宿期间必须服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未申请留宿或留宿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禁止留宿或提前返校,同时学生在易班学工系统中的在校状态也将于7月9日自动转跳为“不在校”。

        家住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留宿的学生,由学生辅导员单独与研工部联系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5801236。

        (二)因实习留宿育才校区的学生如需经常性进出校园,可在提交留宿名单时在育才校区田楼225办公室现场办理假期实习临时通行证。

        (三)7月8日起,易班学生工作系统会统一将未申请留宿的学生修改为“不在校”状态,将申请留宿学生修改为“在校”状态,留宿学生结束留宿离校的,通过易班留宿系统进行离校操作,所有“不在校”学生须通过钉钉进行每日健康信息上报,所有“在校”学生须通过易班进行晨午检上报,各单位要督促学生严格按要求进行健康信息上报或晨午检上报,杜绝漏报、迟报、瞒报情况。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校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向留校留宿学生强调假期留宿相关事宜,不允许单人单间留宿,如留宿学生出现单人单间留宿情况须进行整合,同时做好暑假期间值班工作。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学生留宿的学院或职能部门每天须安排一名值班领导与一名值班员在岗值班,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到场处理,包括白班和夜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全力以赴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一)确保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责任落实到位。各培养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坚决抗牢政治责任,把握冲刺时机,针对毕业生就业事宜再定期专题专会研究推进,进一步落实学院(部)领导班子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任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全员推进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就业创业工作责任目标。

        (二)确保岗位推送不断线。要用足用好科研助理等政策性岗位,积极鼓励动员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岗位,积极报名应征入伍。同时,要利用暑期回访校友、开拓就业市场,依托“就业帮帮团”力量每天广泛收集地方就业资源、校友企业资源、产学合作资源以及“24365”等平台相关资源,每周向未就业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确保离校前校园招聘“不停止”,离校后网络招聘“不断线”,最大限度供给就业岗位。

        (三)确保指导培训不断线。用好用足教育部在“24365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资源,结合2022届毕业生就业力诊断,针对性开展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活动,提升毕业生职业技能,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合理调整就业预期,先就业、再择业,减少慢就业、懒就业、不就业现象,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主动投身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部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四)确保重点帮扶不断线。要加大就业帮扶和督查力度,规范落实布点监测日报任务,精准做实就业统计,严格落实“四不准”规定。实时摸清毕业生毕业和就业状况,提升重点群体精准帮扶实效,为离校未就业的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推送岗位信息,对重点群体毕业生实施100%的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且愿意接受帮扶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实现全部就业。

        (五)确保接续服务不断线。要坚持学史力行,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实践活动,科学合理做好暑假期间轮值排班,持续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邮寄代办等“不见面”服务,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全天候服务升级版,推动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提档升级。各培养单位进一步做好就业跟踪服务,用心用情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复查和就业服务工作。

        五、学生资助工作及其他事项

        (一)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今年国家将免除助学贷款毕业生应偿还的贷款利息,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

        (二)做好应征入伍学生代偿申报材料收集工作和到基层单位就业毕业生代偿申报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相关政策,尤其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当年到基层就业,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工作三年,至第四年的3月31日前进行代偿申请,实行一次性补偿完毕,毕业生在毕业第五年可以申请补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工作的通知》。

        (三)从2020年起,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指导学生按相关流程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并提醒学生提高防诈防骗意识,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预申请、续贷申请工作的通知》。

        (四)2022年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预计在9月下旬开始,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13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老生)认定、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排名等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外出实习班级需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六、做好辅导员分工安排

        (一)所有辅导员必须于8月21日前到校,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二)新生辅导员要在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认真做好迎新准备工作,预计8月中下旬开始新生宿舍安排等工作(今年继续使用迎新系统), 拟于8月底或9月初对全体新生辅导员进行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请各培养单位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利用假期休息调整,合理安排相关事宜,下学期的学生工作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