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第二次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请各学院加大对创新计划的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创新计划项目按时结题。现将本年度项目结题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1年期),以及2018-2020年各类学生项目及教师校级项目(教师厅级项目结题时间为每年4月1日之前)。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报告书需申请延期的,须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课题主持人为2021年12月毕业的研究生且未达到结题条件的,由导师指派下一届学生完成。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课题者,须进行撤项和退回经费,并由学校交教育厅备案。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结题材料提交

     (一)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18日

     (二)结题材料提交地点:

      雁山校区起文北楼541室;

      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217室。

     (三)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3-3699815 。

     (四)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一式两份热装成册的结题报告书(封面见附件2《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封面》)。内容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目录;

      (2)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结题报告书 (见附件3和附件4,学生项目需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课题申请书(不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4)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展报告书(见附件5,不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5)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若无变更,不需提交);

      (6)项目研究成果目录及复印件。研究成果的形式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申请书、课题挂钩的毕业论文(硕士盲审两个专家鉴定为优秀,博士盲审五个专家鉴定为优秀)、学术论坛总结报告等。

      2.填写附件6《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情况汇总表》或附件7《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情况汇总表 》,纸质版上交办公室,电子档发送到邮箱:yjscxjh@gxnu.edu.cn。

      3.填写附件7《经费执行确认书》

      4.经费本

      5.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与教育办公室核实。

      四、评审工作

      (一)教师厅级项目,报自治区学位办组织评审;教师校级项目及学生项目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评审;

      (二)项目原则上达到结题目标方可结题,其他情况由评审会决定。

      (三)质量评审达到“合格”为通过,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通过,结题评审未通过项目需延期继续进行研究。

      (四)项目通过评审后,学校统一下文作为结题证明。

      五、课题经费

      (一)项目结题时须上交经费本(在经费本右上角写上负责人联系电话),若已经结题而经费未使用完毕的,2021年12月10日之前需使用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给予报销。

      (二)各创新计划项目报账时,需要进财务系统填写申报后,需联系相关负责老师审批签字后,再到财务处报账。

      六、学院工作要求

     (一)通知本学院所有未结题的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

     (二)督促已毕业但未结题的研究生提交结题报告书或办理变更手续。

     (三)各学院应加强研究生创新计划的管理,对于超期未能结题又不办理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的项目所在学院,学校将在2022年度的名额分配中酌情减少指标。

     (四)对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剽窃行为和弄虚作假者以及学术质量低劣者,将撤销其立项课题、追回划拨经费并在全校内通报,同时学校也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申请项目延期的,每个项目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二)学校将会对此科研项目进行检查和清理。凡已终止或被撤项的项目,由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被终止或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

      (三)凡是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四)请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结题下文,相关后续工作通过学校创新计划管理QQ群(117191945)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黄老师咨询、办理,联系电话:0773-3639650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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