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下学期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研学位[2016]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计划”)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请各学院加大对创新计划的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创新计划项目按时结题。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期限为一年的2015年创新计划,以及2015年以前的创新计划,必须于2016年6月1日前提交结题报告书。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报告书,必须提交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
二、研究期限为两年的2015年创新计划,如已达到结题标准,也可申请提前结题。
三、各学院应当加强研究生创新计划的管理,对于超过期限未能结题又不办理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的项目,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的名额分配中酌情减少指标。
四、结题评审注意事项
(一)项目完成,达到申报时所提出的结题目标时即可结题。结题报告书热装成册(统一的封面格式),内容包括以下四项:
1.原课题申请表;
2.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2);
2.结题报告表(见附件3,全部内容都要填好,签好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
3.项目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形式有: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调查报告或与课题挂钩的毕业论文等)。
(二)申请结题的项目于6月1日前将热装成册的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上交到研究生学位办(育才校区田楼220办)。
(三)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在6月初对项目进行评审。专项课题请于5月20日之前将结题书上交,学校统一上交教育厅,由教育厅学位办组织专家评审结题。
(四)质量评审达到“中”以上为通过,被评为“差”的不予通过,需要继续进行研究后再提交评审。
(五)项目通过评审后,颁发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书中必须将课题组成员列全,在结题证书中会有显示);
(六)及时查看研究生学院网站,关注评审结果及相关后续工作。
五、经费使用注意事项
(一)项目结题后须上交经费本(在经费本右上角写上负责人联系电话),若已经结题而经费未使用完毕的,应尽快使用。
(二)创新计划项目经费审批人为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的导师或所在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各创新计划项目报账时,需要拿粘贴好的报账凭据审批签字后,到育才校区研究生学院学位办批准签字后,再到财务处报账。
六、学院工作要求:
(一)通知所有本学院的项目负责人;
(二)督促已毕业但未结题的研究生提交结题报告书。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到研究生管理办咨询、办理。
联系电话:5848382 联 系 人:李延老师。
研究生学院
2016年5月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