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5-11-18浏览次数:8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研究生群体中弘扬求真好学、拼搏向上的良好学风,引导和支持研究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上健康成长,表彰在科研学术、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现将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材料时间跨度:2014年9月~2015年9月(毕业班截至时间可以延长到2015年11月)

    二、研究生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品德优良;

    2.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读研期间,英语科目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4级考试,外语专业的研究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4级;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或已取得一定的成绩;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篇);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若为第二作者,其第一作者只能是研究生导师)。艺术类、体育类研究生外语必须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科研要求可由本专业内获奖的作品等形式代替,具体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4.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的,第2、第3条条件可适当放宽;

    5.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校、院组织的学术、文体活动,并在校级、院级学术、文体活动中获得奖励;

   7.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

  (二)评选对象及候选人名额分配

    评选对象为我校档案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各学院按照学院总人数20%的比例推荐候选人。

  (三)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申报,学院评选推荐,学校评审确定。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

  (一)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高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实习成绩90分以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积极参与各项学科竞赛及校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文体活动;

    4.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至少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或在省(市)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过奖,或在其他的技术创新及科研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2年制专业硕士在科研要求上可适当放宽要求;

    5.读研期间,英语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的研究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4级;术科类研究生外语必须通过专业学位线;

    6.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

   (二)评选对象及候选人名额分配

    评选对象为我校档案在校的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各学院按照学院毕业班总人数20%比例推荐候选人。

    (三)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申报,学院评选推荐,学校评审确定。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优评先工作,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执行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程序,通过评优工作促进研究生学习、学术风气建设,加强研究生的专业学习、科研训练、能力培养和思想道德修养。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可与研究生三好学生重复申请。

    (三)各学院评选时,需将专业硕士和学术型硕士区分评选,专业硕士应占一定的指标。专业硕士侧重应用能力和实践技能的考察。对外语和科研可适当降低要求。

     (四)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候选人比例是上限范围,各学院在评选时,要坚持选拔先进,表彰优秀,树立榜样的原则,宁缺毋滥。

    (五)表格内容必须真实。

    (六)各学院的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后报研究生管理办。

    (七)所有评选材料必须于12月8日前上交,逾期不再受理。上交材料包括电子版本和加盖学院公章的书面文本。电子版发到邮箱:glbweidong@163.com

 

    附件:

  1.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登记表

  2.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研 究 生学 院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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