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21浏览:15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整理归档工作,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就业证明材料整理归档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纸质版就业证明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纸质版证明材料的整理归档要求:

       (一)毕业生就业的三方协议上交原件;

       (二)若没有就业三方协议的毕业生,按下表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仅上交劳动合同和录取通知书,其他工资收入证明、截图等材料无需上交,各培养单位自行留存即可);

       (三)各类别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号大小升序排序,并附上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1);

       (四)同一培养单位有多名辅导员需合并整理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整理归档的就业证明材料区分博士和硕士,不用订书机装订(可用曲别针固定)。

二、归档工作要求

       (一)协议书、录用证明等材料填写要完整规范,相关内容需填写详实,不能简写、空项、漏项;

       (二)用人单位必须用单位公章盖章,不能用与学生就业无关的专用章代替盖章(如项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部门章等)。就业协议书中甲方信息应与所盖公章单位保持一致;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整理归档的就业证明材料信息要与最终上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所录入的就业信息保持一致;

       (四)自治区教育厅委托第三方不定期对全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及各高校上报的就业数据及就业证明材料进行随机抽查。请研究生培养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就业证明材料的审核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就业协议书、录用证明等各种就业证明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情况。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9月30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将2026届毕业生的就业证明材料上交至雁山校区研究生综合事务服务大厅116室、育才校区田家炳楼225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就业与奖助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3639650(雁山校区)、0773-5801236(育才校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1日


附件1:XX培养单位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