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我校拟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博士点培养单位可推荐2个集体参评,其他培养单位可推荐1个集体参评;需以最小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学校将为获评的集体颁发奖状和奖金(1500元/个)。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培养单位在担任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研究生班级和党团组织干部的研究生中评选,具体名额详推荐人数见附件6。
二、评选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拟申报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严格程序标准,坚持群众路线。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各培养单位积极发动学生参与评选,严格审查拟推荐人选(集体)的参评条件、资格和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工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集体及个人不具备参评资格:
1.受学校、培养单位通报批评的;
2.在读期间违法犯罪的,或者因违反学校规定而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
3.在读期间言行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网络管理规定的;
4.其他有损学校声誉行为的;
5.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集体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合理,建设目标明确;
2.集体作风优良,热爱祖国,团结友爱,文明礼貌,讲究诚信,积极上进,凝聚力强,师生关系融洽,真诚相待,相互尊重;
3.集体内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比例高,以身作则,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能结合学校育人目标与专业特色,积极策划组织开展特色工作,活动主题鲜明,在校内有一定影响。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入学满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截至2026年5月12日,担任学生干部累计不少于6个月。同时还须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成绩突出。工作能力强,作风严谨务实,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工作成绩突出;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在学习、工作、生活、纪律等方面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学习成绩良好。态度端正,刻苦努力,2025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入学以来无不及格或重修现象。
4.投身志愿服务。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或广西志愿服务云平台——桂志愿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参加志愿服务,2025年度(2025年1月至12月)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四、材料提交
(一)截止时间
5月12日(星期二)17:00
(二)提交要求
各培养单位务必认真整理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使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育才校区田楼225办公室,或雁山校区三期容园社区研究生事务服务中心。
电子材料:报送至研工部电子邮箱sdyjs2022@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材料名称均注明“××(单位)研究生评优评先材料”。
上交材料清单如下:
1.先进集体
(1)《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2)《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一览表》;
(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4)相关佐证材料(如集体获奖情况、学生获校级以上项目、学术科研成果等);
(5)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公示文。
2.优秀研究生干部
(1)《广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
(2)《广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
(3)相关佐证材料(如任职情况、获奖情况等);
(4)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公示文。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