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彰显我校研究生在科研征程中坚守学术信念,营造敢于突破、追求卓越的学术研究氛围,鼓励学术科研先锋模范。我校将于2026年3月举办第二十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延毕)
二、参评成果要求
1.成果统计时间:自入学以来至2026年2月28日止
2.学术成果类型:
①在专业刊物发表的论文
②课题项目
③出版著作
④获得科研成果、科技发明及论文获奖
⑤知识产权
⑥获得学科专业竞赛奖项
3.成果要求:期刊论文均以见刊和在线刊出为准,不计用稿通知和录用通知;科研课题须有管理部门的批文作为相关证明材料;著作须已出版且有样本证明;专利须有专利批号与证明文件;学科专业竞赛须为专业正规竞赛项目,且有相关证明材料;
4.已获得学术之星者,其参评时已使用的学术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三、评选名额
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12名。
博士培养单位可推选1名博士研究生和1名硕士研究生参评,其余培养单位推选1名硕士研究生参评。
四、材料上交
1.纸质材料。请各培养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材料,含附件2(一人一表)、附件3、附件5及公示文件(不少于3个工作日),所有纸质版材料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18:00前交至雁山校区大创楼116研究生综合事务服务大厅或育才校区田楼225办公室;
2.电子材料。
(1)请各培养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电子版材料,含附件2、附件3、附件5以及公示文件扫描件,邮件命名:培养单位名称+博士/硕士+姓名,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18:00前发送至邮箱:yjsgzbzz@163.com。
(2)请各培养单位推荐人选于3月31日(星期二)前加入QQ群(群号:789103264),及时填写群内在线文档。
五、其他事项
1.获奖证书原件或发表论文原件连同佐证材料(附件5)一并提交审核,工作人员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现场将原件交还;
2.原则上参评材料所属单位应为广西师范大学,学校与其他高校具有合作协议,知识产权所属另有规定除外;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就业与奖助办联系,联系人,张亚静,18978329893。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评分细则.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参评申报表.docx
附件3:第二十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比科技成果统计表(A3打印).xlsx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佐证材料模板.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