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理考核及优秀助理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7浏览: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研究生助理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增强研究生助理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荣誉感,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助管水平,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精神,现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理考核及优秀助理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评选对象

       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期间,全校各用工单位固定岗位研究生助理(不含临时岗位研究生助理),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助理自愿参加考核及评优。

二、考核等级及优秀助理名额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各用工单位可推荐不超固定岗位助理总数50%的优秀助理参加校级优秀助理评选,固定岗位助理数为1人的单位可推荐1人或不推荐优秀助理。

三、优秀助理评选条件

       (一)担任研究生助理,在岗满一学年及以上的;

       (二)自我评价、单位评价等级均为“优秀”方可参评;

       (三)思想端正,积极上进,有敬业奉献与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读研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工作认真负责,无迟到、早退现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内的工作,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在工作中有特别表现和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助理个人工作总结及自我评价。各用工单位定岗助理认真做好个人工作总结及反思,从工作内容梳理、工作收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下一步的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总结,要求字数800字以上;并进行自我评价。

       (二)各用工单位老师评价及推荐。各用工单位需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对本单位全体定岗助理进行考核及评选推荐。评价为“优秀”等级的助理,用工单位老师需填写100--200字的推荐意见;如无推荐意见,视为不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助理评选。

       (三)校级考核及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优秀助理评选。研究生助理参加2024年11月24日的助理培训会情况、提交培训心得体会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助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校级公示表彰。助理考核结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留存备案,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颁发助理聘书;优秀助理评选结果将进行挂网公示,获评校级优秀助理的研究生,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五、线上申请流程

       本次助理考核及优秀助理评选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各单位助理请于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12:00前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线上申请(学生端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各用工单位教师请于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12:00前完成线上考核审批(教师端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张亚静,联系电话:0773-3639650。

       附件1.研究生助理考核操作手册【学生端】.docx

       附件2.研究生助理考核操作手册【教师端】.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