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峰、高原、潜力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4浏览:5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师政教学〔2024〕122号)《广西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师政教学〔2024〕124号),强化学科建设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现开展2024年度高峰、高原、潜力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4~2027年广西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学科执行单位(师政教学〔2024〕209号)

二、评价时间范围

  (一)项目自评材料统计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日-2025年5月31日

  (二)申请博士简况表及对标表统计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日-2025年5月31日

 三、评价方式

  (一)项目自评。所有学科建设项目都需要进行自评,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1)。项目自评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要求自评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客观呈现学科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效。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建设指标参考《广西师范大学高峰、高原、潜力学科建设目标》(附件2);潜力学科A类和B类项目除了填写附件1之外,还需填写《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 表》(附件3)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4)、《申请博士学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对标表》(附件5)。

  (二)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委员会评价。由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委员会评价对高峰、高原、潜力学科建设项目进行会议评审。根据学科建设目标达成度、学科建设标志性成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内容,给出评审结果,以等级的形式体现。等级分为四档: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资源配置

  (一)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学科建设项目经费分为保障性经费、竞争性经费和激励性经费3个部分。高峰、高原和潜力学科建设项目2024年度保障性经费已经足额下拨到各项目建设单位。本次绩效评价主要根据评审结果,拨付2024年度学科建设项目竞争性经费和激励性经费。

  (二)2024年度学科建设项目竞争性经费和激励性经费要求在2025年11月执行率达到100%。

五、工作安排

  (一)6月19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绩效自评,经项目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电子版及pdf格式盖章版材料以“学院-项目类别-学科”命名打包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办。

  (二)6月20日前,研究生院核实相关材料。

  (三)拟定于6月24日,召开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委员会评审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学科办林老师3699817、5848382,13737743920

  地址: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45办公室、育才校区田楼224办公室

  电子邮箱:yjsyxkb@126.com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

  2.广西师范大学高峰、高原、潜力学科建设目标

  3.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4.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5.申请博士学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对标表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zip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