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21浏览:230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4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毕业年度的广西区内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就业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来自城镇零就业家庭。指申请人所在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进行失业登记,经认定符合零就业家庭情形的。

 (三)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指申请人所在家庭被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四)属于特困人员。指申请人被认定为特困人员。

 (五)残疾人。指申请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六)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曾申领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592元/人。

 三、办理流程、时间

 (一)学生自助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在以下集中申请时段内,通过“桂林人才网”(网址:http://www.glrcw.com/)注册(登录)个人账号,点击“个人中心”的“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图标入口,按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地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和上传相应材料原件并提交,详细操作见《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附件1)。在申请时段内,若被管理员退回材料的毕业生,请在集中申请时段内完成资料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审核。

 集中申请批次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第一批

 2025年2月28日9:00

 2025年3月31日23:59

 第二批

 2025年6月1日9:00

 2025年6月20日23:59

  1.  自2023年起,求职创业补贴使用广西统一的“一卡通”系统发放。该系统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西农信社、邮储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北部湾银行、中国银联等21家银行的代发。为了方便统一到账时间,请尽量选择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必须学生本人并正在使用的银行卡,非父母或他人银行卡)

 2. 毕业生需在以上时间段内登录“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系统”查询审核状态。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被管理员退回材料的毕业生,在集中申请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补贴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对于自愿放弃申请补贴的毕业生,需出具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书面说明,并由学院(部)做好备案记录,将相关情况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各学院(部)审核

 若申请补贴的学生在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由系统自动匹配并通过审核。若申请补贴的学生不在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由学校在系统内于以下时段内完成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的初审。因系统仍采用逐级退回的方式,请学院(部)负责审核的老师及时为资料需补充、修改的学生在系统内做“退回”操作,以便学生在集中申报批次内进行资料修改和再次提交。

 初审批次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第一批

 2025年2月28日9:00

 2025年4月7日23:59

 第二批

 2025年6月1日9:00

 2025年6月27日23:59

     毕业生可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6月27日登录“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网上系统”查询审核状态。被管理员退回材料毕业生,请认真阅读“退回原因”并重新上传补充材料。因个人原因而错过上次申领时段的毕业生,请于学生集中申请时段内完成申领。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补充材料和未完成申领的毕业生均视为自愿放弃申请。对于自愿放弃申请补贴的毕业生,需出具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书面说明,并由学院(部)做好备案记录,将相关情况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届研究生毕业班辅导员第一批需在4月7日前,第二批需在6月27日前登录桂林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管理系统逐一审核申请,网址:https://qzcybt2024.glrcw.com,详细操作见《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系统操作指南(辅导员)》(附件2)。因系统仍采用逐级退回的方式,请各学院(部)负责审核的老师及时为资料需补充、修改的学生在系统内做“退回”操作,以便学生在集中申报批次内进行资料修改和再次提交。

 各学院(部)审核时需要注意审核学生姓名、身份证、中国银行卡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准确无误、不漏一字、学号和联系方式不要写错位置等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求职补贴的条件。

 (三)各学院(部)公示

 各学院(部)根据通知第一批要求在4月14日前,第二批在7月4日前完成审核并进行公示,并分别在4月14日17点前和7月4日17点前按要求向研工部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41报送相关申报的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发送研工就业邮箱ygbjybgs@163.com。

 1.《关于申请研究生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函》(附件3),加盖学院(部)公章,纸质一式一份。

 2.《2024年      学院(部)研究生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加盖学院(部)章,电子材料发送研工部就业邮箱ygbjybgs@163.com。

 3.公示原件,一式一份。

 (四)学校初审

 若申请补贴的学生在学校研究生资助办公室花名册内,则由系统自动匹配并通过审核。若申请补贴的学生不在学校研究生资助办公室花名册内,则由学校在系统内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3:59分前和2025年6月30日23:59前将各学院(部)出具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函在系统内完成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的初审。

 (五)校内公示

 学校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系统所有毕业生材料校内公示,并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整理送至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四、毕业生申请材料提交说明

 请各申领对象按以下所属补贴对象类别上传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照片大小在5Mb以内,格式为jpg或png):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在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或其他省级民政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确无系统记录的,提供待遇发放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3)居民户口簿。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3)居民户口簿。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材料,或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公章。(3)居民户口簿。

 残疾毕业生。(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查询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证情况截图。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经办银行、学校资助部门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宜

 1.申领人员,如为专升本或研究生类学生,须注明其上一段全日制就读地区(具体到市,如:南宁)及学校校名,并注明是否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

 2.从2019年9月12日起,求职创业补贴只限毕业学年申报,实行一年一报制,对符合条件但未按时申报的,不再接受补报。学院(部)及时联系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的毕业生,请毕业生们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在系统中上传相应材料。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类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内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如助学贷款合同等,需上传该合同原件或电子合同原件;(低保家庭类、残疾类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4.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高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申请人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补贴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对于自愿放弃申请补贴的毕业生,需出具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书面说明,并由学院(部)做好备案记录,将相关情况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

 5.各有关学院(部)认真核查,严禁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和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人员,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反馈。

 相关事宜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潘老师,0773-3639650。


 附件: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doc

 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系统操作指南(辅导员).doc

 附件3.关于申请研究生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函.doc

 附件4.2025年        学院(部)研究生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