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自2024年起,为支持国家教育事业,激励青年学子奋发向上,化学与药学学院2001级校友王贤文捐资设立“优巨优才奖学金”项目,计划连续开展5年。项目资金用于奖励我校化学类、药学类、化工类、生物学类、生态学类、环境类及以上大类学科相关教育学的品学兼优学子。根据《广西师范大学“优巨优才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优巨优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化学类、药学类、化工类、生物学类、生态学类、环境类、教育学学科中的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所属化学教学论、生物教学论、地理教学论;教育硕士专业所属的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地理),以上所述学科中的非定向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忠于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尊敬师长,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简朴,勤俭节约。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学生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5.有突出的学业、科研、道德、体育、公益等表彰等成果。
(二)满足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生
(1)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综合分需达到60分(含)以上,学习成绩绩点及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30%前。
(2)积极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参评学年的测试成绩需达到及格(含)以上(体育专业除外)。
(3)本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和其他社会捐资类校级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兼得此项奖学金。
2.研究生
(1)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必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或已取得一定的成绩: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在具有合法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或者SCI三区以上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相关学科教育学类学生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高质量论文1篇;硕士研究生应在就读期间发表SCI三区以上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以上所有论文均需其本人独立完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广西师范大学;发表论文时学籍导师是第一作者,本人作为第二作者的也视为第一作者,二者单位均为广西师范大学。论文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最新SCI期刊分区为准。
(3)本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卓越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和其他社会捐资类校级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兼得此项奖学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 参评学年因违法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
2.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退学、保留学籍等异动情况(不包括出国学习保留学籍者)。
3. 参评学年必修课程存在重修情况。
4. 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拖欠学费。
5. 超出标准学制者。
三、奖学金等级名额设置
优巨优才奖学金每年的奖励金额共计20万元。其中,博士研究生奖励10人,每人6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23人,每人4000元;本科生奖励16人,每人3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审工作安排
(一)学院(部)初审阶段(11月25日-12月2日)
1.本科生申请:
(1)由学生个人填写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优巨优才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上交年(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线下讨论或民主评议;
(2)年(班)级初步提出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年(班)级范围公布,无异议后向上一级提交;
(3)学院(部)推荐学生名单需经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线下初审后,公示3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由院(部)级管理者递交校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导入系统中进行校级审批。
2.研究生申请:
(1)研究生个人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出申请,辅导员、学院(部)党委副书记、研究生工作部在管理系统中逐级审批。三级审核通过后,研究生下载打印申请审批表,上交年(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
(2)年(班)级初步提出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年(班)级范围公布,无异议后向上一级提交;
(3)学院(部)推荐学生名单需经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线下初审后,公示3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4)学校对各学院(部)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及核实,并将复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部)需于12月2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收集整理好后,报送至育才校区化学与药学学院行政楼111办公室。
(一)《优巨优才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二)《优巨优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系统导出,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学院(部)公章);
(三)民主评议记录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
(四)院(部)级公示文(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
附件:
附件2 广西师范大学优巨优才奖学金申请表 (本科生).doc
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度优巨优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zip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