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关于做好研究生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3浏览:617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30号)《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等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保对象

 除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特殊人群之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均在学校参保。

 属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在规定的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内,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边境0-20公里城乡居民等困难、特殊人群,需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参保登记缴费,方可按照当地政策享受个人缴费补助。如此类学生在校参保则按普通居民身份认定,按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不享受政府补助政策。其他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特殊人群,按照外省生源地政策认定。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

 由学校财务处按缴费标准集中代收在校学生(不含困难、特殊人群)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自行登录财务缴费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1),缴费时间:9月13日-9月20日。

 注意: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是通过税务系统直接转入国库,学生在参保缴费前需与家长确认是否在校购买,一经缴费成功不予退费。如有特殊情况例如重复缴费才可申请退费,并填写退费申请表(附件4、附件7)于9月27日前交至行北541办公室或育才田楼225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邮箱:yjsgzbzz@163.com。医保参保工作完成之后统一办理退费。

四、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请各培养单位充分利用年级会、班会等集中方式大力宣传与全面解读医保相关政策,积极动员学生在校参保,确保学生及时参保、动态精准、应保尽保。确认参保学生须在9月20日(周五)前自行登录学生缴费系统完成缴费。

 (二)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如放弃在校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辅导员亲自与学生家长确认,学生在家是否已购买同类型医疗保险;

 2.辅导员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家长同意学生不在校购买医保(培养单位自行保留联系截图记录备查);

 3.辅导员要求学生当面签署《2025年度学生医保放弃投保确认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学院收集弃保书存档以备自查,无需报送校级)。

 4.学院汇总弃保学生名单,按“学号-年级-专业”排序(见附件3《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弃保信息汇总表》),于9月23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邮箱:yjsgzbzz@163.com。

 五、注意事项

 (一)在校参保缴费的学生,在校医院使用医保时可享受相关待遇。如学生未在校参保,自行或由家长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包括桂林市内),则按参保属地享受属地的普通居民医保待遇,无法在校医院享受医保相关待遇。

 (二)所有在校学生在参保缴费前需与家长沟通确认是否在家已购买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避免重复缴费。如家中已购买则不能重复在学校参保缴费。

 (三)因学籍异动等情况无法正常缴费的学生,请自行到财务处学生缴费科更新个人信息后再进行缴费。

 (四)新生入学前在原就读学校或居住地购买2024年度医保的,在学校购买2025年度医保时,须在“xx医保”(xx指省名,如广西地区学生登陆“广西医保”公众号)公众号中进行“城乡居民暂停参保登记”,方可在学校进行缴费。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仍按原参保地政策继续享受当地医保待遇,具体事宜请学生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附件:

1.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流程.docx

2. 2025年度学生医保放弃投保确认书.docx

3. 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汇总表.xlsx

4. 广西师范大学业务收费退费申请表.docx

5.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诊报销流程图.docx

6.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停参保操作流程.docx

7.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退费汇总表.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