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研究生申报2023-2024年度“广西青年英才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部)复核、学校评议,拟将以下4位同学列为推荐资助对象,现予以公示。
1.化学与药学学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李丹;
2.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梁玉华;
3.体育与健康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丁俊江;
4.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劳晶晶。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如发现拟获助学生有违纪违规或不符合条件的,请于2024年7月16日前向研究生工作部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署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不署真实姓名者不予受理。
电话:0773-3676589 (育才),0773-3639650(雁山)
邮箱:yjsgzbzz@163.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