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研究生助理考核及优秀助理 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26浏览: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研究生助理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增强研究生助理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荣誉感,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助管水平,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精神,现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研究生助理考核及优秀助理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评选对象

       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期间,全校各用工单位固定岗位研究生助理(不含临时岗位研究生助理),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助理自愿参加考核及评优。

二、考核等级及优秀助理名额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各用工单位可推荐不超固定岗位助理总数50%的优秀助理参加校级优秀助理评选,固定岗位助理数为1人的单位可推荐1人或不推荐优秀助理。

三、优秀助理评选条件

       (一)担任研究生助理,在岗满一学期(含一学期)以上的;

       (二)自我评价、单位评价等级均为“优秀”方可参评;

       (三)思想端正,积极上进,有敬业奉献与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读研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工作认真负责,无迟到、早退现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内的工作,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在工作中有特别表现和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助理个人工作总结及自我评价。各用工单位定岗助理认真做好个人工作总结及反思,从工作内容梳理、工作收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下一步的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总结,要求字数1000字以上;并进行自我评价,填写《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助理个人考核表》;

       (二)各用工单位老师评价及推荐。各用工单位需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对本单位全体定岗助理进行考核及评选推荐。评价为“优秀”等级的助理,用工单位老师需填写100--200字的推荐意见(打印或手写均可);如无推荐意见,视为不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助理评选。

       (三)校级考核及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优秀助理评选。

       (四)校级公示表彰。助理考核结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留存备案,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颁发助理聘书;优秀助理评选结果将进行挂网公示,获评校级优秀助理的研究生,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申请材料请于2024年7月3日(星期三)17:30前完成报送,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纸质版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需个人签字、加盖用工单位及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公章,上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雁山校区行北541室、育才校区田楼225室);电子版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优秀助理个人照片2张)打包发送至邮箱:yjsgzbzz@163.com,邮件及文件名统一注明:XX单位+研究生助理考核及评选材料。

       优秀助理提供照片的要求:电子照片2张(一寸免冠正装照或半身正装照1张,正面生活照1张);照片需为JPG格式,清晰度高,人物画面整洁雅观,头像适中,照片不小于3M;照片需以个人姓名命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张亚静,联系电话:0773-3639650。  

       广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助理考核及优秀助理评优附件.rar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