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校设类)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师政学工〔2022〕8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研究生培养单位复核、学校评议,拟将法学院/律师学院2021级法律(非法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杨涛(学号:2021010179)列为临时困难资助对象,拟资助杨涛金额3000元人民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0日。如发现拟获助学生有违纪违规或不符合条件的,请于2024年6月20日前向研究生工作部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署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不署真实姓名者不予受理。
电话:0773-3676589(育才),0773-3639650(雁山)
邮箱:yjs2020@gxn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