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创新教育,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23〕18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申报202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数量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为进一步扩大研究生创新项目的覆盖面,此次评选,分自治区下拨的区级项目和我校自设的校级项目两类:
项目类型 | 区 级 | 校 级 | ||||
学校资助 | 学校资助 | 培养单位资助 | ||||
数量 | 资助金额 (万元/项) | 数量 | 资助金额 (万元/项) | 数量 | 资助金额 (万元/项) | |
博士研究生 创新项目 | 35项 | 3 | 16项 | 3 | 不多于 40项 | 不低于0.8 |
硕士研究生 创新项目 | 90项 | 人文社科: 1 | 70项 | 人文社科: 1 | 不多于 105项 | 人文社科: 不低于0.3 |
自然科学: 1.5 | 自然科学: 1.5 | 自然社科: 不低于0.5 | ||||
(二)项目名额
1.学校资助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培养单位资助名额博士项目和硕士项目均不多于5个。
(三)经费渠道
1.项目资助经费采取学校资助和培养单位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学校资助金额以学校预算批复为准。
2.培养单位资助金额可由学科建设经费、人才培养经费等项目列支,博士项目的培养单位资助额度不低于8000元,硕士人文社科项目的培养单位资助额度不低于3000元,硕士自然科学项目的培养单位资助额度不低于5000元。
二、申报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普通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博士研究生,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项目,也可独立申请项目,能够保证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申请创新项目可以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请者须填写《2024年广西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和《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3)。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为提升项目结题率、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在本次2024年立项评审时,具有先期成果且课题组负责人为非毕业班博士研究生的,在院内评审时将给予优先立项。先期成果要求:理工科博士研究生发表一篇SCI一区或者两篇SCI二区,文科博士研究生发表一篇C刊(含C扩)或者两篇中文核心。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普通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硕士研究生,能够保证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允许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请项目,鼓励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研究生以课题组的形式进行申请。申请者须填写《2024年广西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和《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3)。
为加大成果产出力度,鼓励未立项的研究生继续课题准备和孵化工作。此次未获得立项的课题,在2025年立项评审时,具有先期成果且课题组负责人为非毕业班硕士研究生的,将给予优先立项;先期成果要求: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发表一篇SCI二区,文科及体育艺术硕士研究生发表一篇中文核心。
三、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由各培养单位发动研究生积极申报,根据各单位学科专业情况组成专家组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在单位范围内和单位网站公示3天,并将推荐项目上报学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项目进行审议。
(二)所有项目评审结果在研工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天。
(三)区级项目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上报教育厅后下文,校级项目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下文后确认立项。
(四)根据学校统筹安排,2024年获得立项的学校资助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首期经费(总经费的三分之一),剩余经费结题后再予以拨付。2024年获得立项的培养单位资助项目经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拨付相关事宜。超过实施年限结题的不予项目经费资助。
(五)推荐区级的项目负责人加入QQ群 481218128 。
四、注意事项
(一)同一导师的研究生原则上此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学生项目每位研究生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创新计划项目,有尚未结题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每个学生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能超过5人,项目申请书可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照搬导师的课题申请书或有学术道德问题,将不予资助。
(三)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或者评审委员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评审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五、填表要求
(一)申报书中的“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栏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规范填写。
(二)获得202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名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下文及学校公布为准,下文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下文预计时间为2024年4月)。项目的实施年限时间为1至2年,原则上以项目立项时间起算。申报书中的“起止年限”栏中开始时间按照2024年4月填写。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上报材料包括:
1.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培养单位公章)及电子版(附件3)。
2.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颗订书针装订,分管院(部)领导签字、盖培养单位公章)及电子版(附件2)。
(二)所有纸质版材料请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3月1日17:00前统一交到雁山校区三期容园社区事务中心;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225室。所有电子版材料(2024年广西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附件3))请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3月1日17:00前统一发送到邮箱:yjscxjh@gxnu.edu.cn。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工部黄老师咨询、办理,联系电话:0773-5801236、3639650。
七、结题要求
(一)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
(二)结题一般要求博士项目发表2篇、硕士项目发表1篇全国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论文,或获得相当水平且一定数量的成果,如专著、专利或者省级以上奖励等;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未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成果材料,不能作为结题使用。
(三)结题时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须按照申报书中“研究工作的预期成果及成果提交形式”的内容提交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该项目研究内容有关,项目申请人至少要有一项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广西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的科研成果。研究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见刊,且公开发表时间在项目立项时间之后。投稿、受理、申请、用稿通知等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四)获得资助的项目需按照研工部要求接受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按时进行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撤销处理,并会影响其毕业和论文答辩。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