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师政职改〔2023〕8号)要求,决定启动2023年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教学水平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其中,申报高级职称的辅导员由研工部组织测评;申报中级职称的辅导员由学校授权申报者所在的培养单位组织测评。申报者须在当前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任职两年(含)以上。
二、测评内容
主要对申报辅导员的教学水平进行测评。测评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课程教案评价三个部分组成,每项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一)学生评价。提取申请教学测评的辅导员最近两学年学生评教数据,取两学年各学期、各门课程的平均值。如果某一学期无课,则前推一学期。如因正当理由无学生评价成绩,测评成绩依据其他三项计算,再按照百分制折算后评定等级。
(二)督导评价。研工部安排校内外相关专家和教研室人员进行课堂教学评价,辅导员课堂教学时间为15分钟,由辅导员自行提交3个15分钟的教学节段课件,现场随机抽取任一节段进行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取其平均值。评价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课程教案评价。申请教学测评的辅导员提交1门主讲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所有的课程教案,研工部组织教研室对其进行检查,并给出评价成绩,取其平均值。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即认定其教学工作为不合格:
(1)未达到基本教学工作量;
(2)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
(3)不服从教学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4)出现教学责任事故。
三、测评成绩
(一)“学生评价”“督导评价”“课程教案评价”三项指标占教学水平测评成绩的权重分别为20%、50%、30%,最终以量化百分制的形式给出综合评价分数,分数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教学测评结果根据综合评价分数分为四个等级,即优秀(90.00-100.00)、良好(80.00-89.99)、合格(60.00-79.99)、不合格(<60)。
(三)上述四项指标中有一项成绩不合格,总成绩则评定为不合格。获评优秀等级者,三项单项指标需均为80分以上。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不参加教学测评工作中的专家评价,仍需参加学生评价、同行评价、课程教案检查:
1.五年内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获奖。
2.五年内曾获评校级及以上教学新秀、教学能手等各类教学荣誉称号者。
以上获奖及称号只能在一个职称评审阶段内使用。在专家评价中,上述竞赛类:国家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赋值100分;二等奖获得者,赋值95分,三等奖获得者,赋值90分;区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赋值95分;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赋值90分;校级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赋值90分。上述各类教学荣誉称号:区级及以上获得者,赋值100分;校级获得者,赋值90分。以上如有重复,以最高值为准。如对当前成绩不满意,可申请参加专家评价。
四、材料要求
(一)课程教案评价材料
提交1门主讲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所有的课程教案,提交的教案中需含教学设计、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作业布置、参考书目、教学反思等内容。模板参见附件1。以上提交的材料一律用A4打印纸双面黑白打印(个别表格、图例确因需要可彩色打印,但仅限表格、图例),按下列要求装订:
1.封面(请用浅绿色纸)
首行:2023年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教学水平测评课程教案评价材料(页面上方居中,二号,宋体);
第二行:课程名称(例如:研究生就业指导,页面二分之一处居中,初号、黑体);
2.目录
3.课程教学大纲
4.教案。
请按以上顺序将测评材料汇编成册,并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除封面外,其他材料正文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用4号黑体加粗;三级标题用小4号黑体加粗。正文内容用小4号宋体,1.5倍行距。以上各类材料中均不能出现本人的学院和姓名等个人信息。
(二)教学节段PPT
督导评价中的“教学节段”,特指课堂教学15分钟所需要的教学内容。10个教学节段的内容原则上需出自同一门课程的不同章节中。该材料只需准备电子版的课件和目录。课件中均不能出现本人的学院和姓名等个人信息。目录电子版需备注好学院和姓名。模板参见附件2。
五、材料报送
(一)申请报名。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辅导员教学水平测评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3年9月14日17:00前,将可编辑版及培养单位盖章、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请不参加“督导评价”环节的辅导员也需根据测评文件的要求同步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
(二)材料提交。请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辅导员于2023年9月16日(星期五)17:00前将测评的纸质材料(课程教案)及电子材料(专家评价所需的3个教学节段的课件、目录) 刻录成光盘,报送至研工部。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工部教育与管理办公室黄老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