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2015学年全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表现好。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治学严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关心集体,积极组织和参加集体活动及社会实践,乐于为同学服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二)评选对象:2012级、2013级、2014级的校级、院级研究生干部,包括研究生会干部、团组织及党组织成员、干部、年级和班级干部等。
(三)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干部在各培养单位范围内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培养单位学生人数的6%;校研究生会、校级研究生组织单独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组织总人数的40%。
(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2)以班级、年级或学院为单位进行评议;
(3)学院评审小组初评并公示推荐名单(校研究生组织优干指标人选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选确定);
(4)学校审批。
二、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
(一)主要评选条件:
(1)研究生先进集体以某一个年级、某一专业为单位进行建设和申报,集体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30人;
(2)党团群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3)研究生积极上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
(4)全体研究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5)尊敬师长,自觉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维护公共道德;
(6)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良,科研成果丰富;
(7)同学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8)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学术、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活动,成绩突出;
(9)坚持体育锻炼,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办法:
由各专业(班级)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确定。全校共评选8个先进集体,每学院仅限推荐一个。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优评先工作,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执行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程序,通过评优工作促进研究生学习、学术风气建设,加强研究生的专业学习、科研训练、能力培养和思想道德修养。
(二)表格内容必须真实。
(三)各学院的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后报研究生管理办。
(四)所有评选材料必须于5月11日上午下班前上交,逾期不再受理,上交材料包括电子版本和加盖学院公章的书面文本。电子版发到邮箱:glbweidong@163.com
附:1.广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2.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申报表
3.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
4.广西师范大学先进集体汇总表
5.广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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