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工作安排,今年“壮族三月三”放假从4月18日至21日,共4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18、19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公休, 4月20日、4月21日(即农历三月初二、初三)放假两天,共计4天。
二、在放假前各学院需加强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强调学生在放假期间务必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卫生、用水用电安全等事项,提高研究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寝室严禁留宿外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由于节日期间出行客流量大,建议学生放假期间原地休息,若需离校,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四、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确保研究生安全稳定。
五、各学院在4月21日晚落实学生回校情况,并于4月22日上午10点前把学生返校情况报到研究生管理办。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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