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5-06浏览:4

各学院:

    2013~2014学年全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表现好。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治学严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关心集体,积极组织和参加集体活动及社会实践,乐于为同学服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二)评选对象:2011级、2012级、2013级的校级、院级研究生干部,包括研究生会干部、团组织及党组织成员、干部、年级和班级干部等。

    (三)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干部在各培养单位范围内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培养单位学生人数的5%;校研究生会、校级研究生组织单独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组织总人数的35%

    (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2)以班级、年级或学院为单位进行评议;

    (3)学院评审小组初评并公示推荐名单(校研究生组织优干指标人选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选确定);

    (4)学校审批。

    二、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

    (一)主要评选条件:

    (1)研究生先进集体以某一个年级、某一专业为单位进行建设和申报,集体人数不得少于25人;

    (2)党团群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3)研究生积极上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

    (4)全体研究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5)尊敬师长,自觉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维护公共道德;

    (6)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良,科研成果丰富;

    (7)同学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8)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学术、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活动,成绩突出;

    (9)坚持体育锻炼,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办法:

    由各专业(班级)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确定(全校共评选8个先进集体,每学院仅限推荐一个)。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优评先工作,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执行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程序,通过评优工作促进研究生学习、学术风气建设,加强研究生的专业学习、科研训练、能力培养和思想道德修养。

    (二)表格内容必须真实。

    (三)各学院的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后报研究生管理办。

    (四)所有评选材料必须于5月19日上交,逾期不再受理,上交材料包括电子版本和加盖学院公章的书面文本。电子版发到邮箱:glbweidong@163.com

 

附:1、广西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使用16K纸打印)

2、广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例(试行)

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申报表

4、广西先进班集体评比条例办法(试行)

5、广西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研究生评优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研 究 生 学 院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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