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桂教学生〔2014〕1号)文件,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按要求开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我校2014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从未受过任何处分;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秀;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必须每年都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干”、“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甲等或特等)、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的其中一项称号;
5.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凡是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研究生都可以填报《2014年全区高校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个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严格参照评选条件,在学院评审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学校的评选。
各学院辅导员于
附件:
1.《2014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2.《2014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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