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3级硕士研究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普通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3-10-28浏览:6

 

 

 

 

 

 

研学工[2013]15号

 

关于发放2013级硕士研究生2013~2014学年

第一学期普通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改革办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实行普通奖学金制度。现将2013级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要组织2013级硕士研究生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办法》及本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学习活动,要让全体研究生了解奖学金评比制度,激励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学风建设。

    二、做好2013级硕士研究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资格审查工作。各学院按照《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办法》中第一条、 第三条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尤其要认真核实研究生的学籍、注册和交费情况,通知欠费(学费、住宿费)研究生于118日前到财务处缴清欠费。学校将根据财务处提供的交费审查情况发放普通奖学金。

    三、发放程序

    (一)各学院汇总符合奖学金发放条件的研究生名单,填写《2013级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并于1111日前(加盖学院公章)交到研工部就业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就业办liyan513747@sina.com李延老师收)。

    (二)符合条件申请第一学期普通奖学金的定向、委培生由学院登名造册,要求本人持相关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由学院收齐交到研究生工作部申请,审核批准后统一发放。

    (三)奖学金存入学校为研究生开设的工商银行卡内。未收到银行卡或者遗失的,请将重新办理,并将新的工商银行卡、身份证、学生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写明今后按新的卡号交费和发奖学金由学院统一交到财务处110办公室。

       四、2013级硕士研究生欠费名单将11月中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辅导员邮箱,请注意查收。

 

 

附件 1.2013级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登记表

2.定向、委培研究生不带薪证明

      

研究生工作部

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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