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级硕士研究生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普通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1-11-07浏览:2

研学工[2011]40号

 

关于发放2011级硕士研究生2011—2012学年

第一学期普通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改革办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实行普通奖学金制度。现将2011级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要组织2011级硕士研究生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办法》及本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学习活动,要让全体研究生了解奖学金评比制度,激励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学风建设。

二、做好2011级硕士研究生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资格审查工作。各学院按照《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办法》中第一条、 第三条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尤其要认真核实研究生的学籍、注册和交费情况,通知欠费(学费、住宿费)研究生于111日前到财务处缴清欠费。学校将根据财务处提供的交费审查情况发放普通奖学金。

三、发放程序

(一)各学院汇总符合奖学金发放条件的研究生名单,填写《2011级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并于1110日前(加盖学院公章)交到研工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就业办343012874@qq.com

(二)符合条件申请第一学期普通奖学金的定向、委培生不在学院登名造册,要求本人持相关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由学院统一收齐交到研究生工作部申请,审核批准后统一发放。

(三)为减少差错,奖学金存入为研究生开设的工商银行卡内。银行卡遗失或者没有的,请将新的工商银行卡、身份证、学生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交到财务处说明今后按新的卡号交费和发奖学金。

     四、2011级硕士研究生欠费名单11月中旬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各学院辅导员邮箱,请注意查收。

 

 

附件 1.2011级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登记表

2.定向、委培研究生证明样本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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