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08年
赴泰国工作志愿者的通知
根据《关于委托选派2008年赴泰国志愿者教师的通知》(国家汉办[2008]149号)的要求,我校拟于2008年5月中旬派遣部分志愿者赴泰国执行汉语教学工作。根据文件要求,我们将对拟派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在职教师、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在读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拟接收报名人数:60人
拟录取参加培训人数:25人(从60位报名人数中择优录取,含在职教师、研究生和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优秀党团干部、党员及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各类奖项获得者优先;综合素质高,不畏艰苦、乐于奉献,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和教育事业,自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能力及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3.专业为对外汉语、中文、历史、哲学、教育学、外语、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4.学习成绩优良;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以上;
5.具有英语(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或相当水平)或泰语沟通交流能力;
6.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或舞蹈、音乐、绘画、武术、手工制作、电脑专业技能等特长者优先。
三、培训时间:2008年4月20日起至5月13日周一至周五晚上,周六、周日全天(具体时间待定)。
四、任期及派出时间:赴泰国的志愿者派出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为期一学年。
五、考核:培训结束后组织结业考试,由国家汉办统一命题,成绩合格者方可确定派出。
六、待遇:根据两国相关部门所签订的协议,泰方为志愿者每人每月提供200美元生活津贴、住宿和医疗保险;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600美元生活津贴、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七、需要提交的材料(A4规格,各2份):
1.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应届毕业生请在学院开具在学证明)复印件;
2.英语考级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考级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无犯罪纪录(请在学院开具证明盖章后到学校保卫处加盖公章)原件。
请有志从事志愿者工作的师生在4月19日下午15:00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大楼312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5857127,5826545。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联系人:王老师,胡老师
国际交流处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