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国庆节放假期间研究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9-30浏览:62

各学院:

  “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了加强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盗窃等各种事故发生,确保研究生的财产与人身安全,根据《关于我校2006年国庆放假的通知》(师政办[2006]30号)精神,要求各学院做好国庆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安全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和落实。放假前要召开全体研究生大会,对研究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研究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1、各学院要加强国庆期间研究生的安全管理。国庆期间,全体研究生原地休息,注意宿舍安全,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私拉电线,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2、各学院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学生自己以各种形式组织或参与的校内外集体活动要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告,各学院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纠正,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3、需要离校的研究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要求按期返校,回来后要向学院及时销假。学院要教育和引导外出研究生在离校前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闭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外出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4、严禁参与赌博等不健康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三、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辅导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及时解决假期突发事件和研究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生工作部

                                        2006927